范县检察院与莘县检察院签订公益诉讼毗邻地区协作工作机制
范县检察院与莘县检察院签订公益诉讼毗邻地区协作工作机制
范县检察院与莘县检察院签订公益诉讼毗邻地区协作工作机制大象新闻记者(xīnwénjìzhě) 张松涛 通讯员 李亚东
为进一步深化毗邻地区(dìqū)合作,凝聚公益保护合力,5月7日,范县人民检察院、莘县人民检察院在范县人民检察院三楼(sānlóu)会议室举行公益诉讼(sùsòng)毗邻地区协作工作机制签订仪式。
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jiǎncházhǎng)袁家鹏,党组成员(chéngyuán)、公益诉讼(sùsòng)行政办公室主任陈浩;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鑫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fùjiǎncházhǎng)梅涛,检委会专职委员、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李亚东及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吴福敬等双方领导(lǐngdǎo)及业务骨干出席仪式,共商协作大计。
该机制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mùbiāo)、重点领域等,并围绕信息共享、调查取证协作(xiézuò)(xiézuò)、案件协同参与、联络通报等方面建立相关协作机制,致力于推动形成“资源共享、线索共商、治理共促”的公益诉讼协同保护新格局(xīngéjú)。
签订仪式后,双方开展座谈交流,袁家鹏检察长(jiǎncházhǎng)分享了该院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跨(kuà)区域协作机制推进落实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同时,双方就公益(gōngyì)诉讼跨区域线索发现、行政检察监督等多项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与交流互鉴(hùjiàn)。
此次协作机制的(de)签订,既是公益诉讼(sùsòng)跨区域协作的深化,也是在新的合作起点上的探索和推进(tuījìn)。双方一致表示,将依托该机制继续拓宽协作领域(lǐngyù),延伸办案效果,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为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展注入强大活力。

大象新闻记者(xīnwénjìzhě) 张松涛 通讯员 李亚东
为进一步深化毗邻地区(dìqū)合作,凝聚公益保护合力,5月7日,范县人民检察院、莘县人民检察院在范县人民检察院三楼(sānlóu)会议室举行公益诉讼(sùsòng)毗邻地区协作工作机制签订仪式。

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jiǎncházhǎng)袁家鹏,党组成员(chéngyuán)、公益诉讼(sùsòng)行政办公室主任陈浩;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鑫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fùjiǎncházhǎng)梅涛,检委会专职委员、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李亚东及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吴福敬等双方领导(lǐngdǎo)及业务骨干出席仪式,共商协作大计。
该机制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mùbiāo)、重点领域等,并围绕信息共享、调查取证协作(xiézuò)(xiézuò)、案件协同参与、联络通报等方面建立相关协作机制,致力于推动形成“资源共享、线索共商、治理共促”的公益诉讼协同保护新格局(xīngéjú)。

签订仪式后,双方开展座谈交流,袁家鹏检察长(jiǎncházhǎng)分享了该院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跨(kuà)区域协作机制推进落实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同时,双方就公益(gōngyì)诉讼跨区域线索发现、行政检察监督等多项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与交流互鉴(hùjiàn)。
此次协作机制的(de)签订,既是公益诉讼(sùsòng)跨区域协作的深化,也是在新的合作起点上的探索和推进(tuījìn)。双方一致表示,将依托该机制继续拓宽协作领域(lǐngyù),延伸办案效果,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为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展注入强大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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